2017年3月26日 星期日

什麼是減額繳清?想辦理減額繳清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情?


  有關注過ptt保險版或是上網做過功課的朋友,一定對「減額繳清」這個名詞不陌生。但究竟減額繳清有什麼功用,又,想辦理減額繳清有什麼要注意的事情呢?以下就幫大家整理了幾個關於減額繳清你不可不知的重點。


Q1.什麼是減額繳清?

  當我們投保了長年期的保險,萬一繳到一半覺得保單不符需求或是發覺經濟負擔過於沉重快要繳不出保費的時候,我們通常有三種解決方案:解約/減額繳清/展期定期保險。

  第一種方案「解約」很容易理解,就是契約終止,倘若所繳保費扣除費用後還有剩下價值(我們稱為保單價值準備金),那保險公司會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只是解約之後就完全沒有保障了,已經付出去的費用當然也像是變了心的女朋友一樣回不來了。



  因此若非萬不得已,千萬不要輕言解約。而另一方面,也警惕我們在投保時一定要做好功課,不要輕易相信保險業務員的片面說詞。
  第二種方案「減額繳清」跟第三種方案「展期定期保險」其實很類似,也就是在保單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狀況下,我們不想解約,又不想繼續繳保費(雖然聽起來有點無理取鬧)



  這時就可以選擇「減額繳清」或是「展期定期保險」:長年期的保險有「保險金額」「保障期間」這兩個重要的內容,減額繳清就是減少保險金額但保障期間不變;而展期定期保險剛好相反,是保險金額不變但保障期間縮短

  舉例來說,假設我們投保了一張終身壽險,保險金額一百萬,保障期間是終身,約定好保費分二十年期繳交,而我們在繳了十年之後發現不對


  這時如果我們選擇「減額繳清」,可以將保險金額減少,變成一張保險金額五十萬(只是舉例,實際金額視各家保險公司提供的算式決定)的終身壽險,保障期間仍然維持不變,但是保險金額變少,且往後就不用再繼續繳主約的費用了

  相對的,我們也可以選擇「展期定期保險」,維持這張終身壽險的保險金額一百萬不變,只是保障期間不再是終身了,可能會變成二十年或三十年(一樣只是舉例,實際時間長度視各家保險公司提供的算式決定)保險金額不變,只是保障期間從終身變成定期,因此才叫做展期定期保險。

  只是並非每一種保單都可以減額繳清或是展期定期保險,通常終身醫療險就是因為沒有解約金,所以完全無法繳額繳清或是展期定期保險,常常造成保戶面臨想砍卻又捨不得這種進退維谷的局面(最佳解是一開始就不要買終身醫療險XDD)

Q2.我常常看到ptt上有種做法是第二年度就減額繳清,這又是為什麼呢?

  因為壽險公司的保單都是必須先投保一個主約,之後才能再以這個主約為基礎去附加其他的附約。因此常常會發生某種保險只有在附約才買得到,但是附約又不能單獨購買,所以你必須先投保一個主約,再用這個主約來附加你想要的附約,無形之中會浪費了一個主約的費用,目前在實支實付醫療險最常看到這個狀況,因為現在市面上各家保險公司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幾乎通通都是以附約的形式存在的,無法單獨購買。

  為了買一張實支實付醫療險,還要先買一份可能根本不需要的主約,這不是很浪費錢嗎?因此有一派人便主張可以在第二年度辦理減額繳清(前提是主約已經有保價金了),如此一來從第二年度開始就不用再繼續繳主約的費用,可以減少不必要的保費支出,但前提是這個主約你真的用不著,才會如此建議。

Q3.那麼減額繳清有沒有什麼缺點呢?

  要特別注意的是,主約減額繳清之後附約便無法再做任何更動了,倘若已辦理主約的減額繳清之後想要附加新的附約,很抱歉,這是沒辦法的。因此減額繳清之前一定要很確定沒有再附加其他附約的需求了,否則一但辦理減額繳清之後,就再也辦法增加這張保單的附約囉。倘若往後保險公司有推出什麼好的險種,也只能乾瞪眼,或是另外再購買一張新的主約來附加了。


  
  另一方面很容易被人所忽略的是,主約辦理減額繳清之後,有些不保證續保的附約可能會無法繼續存在,根據「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的規定,當主約減額繳清後,依附約的型態,「保險公司」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1.長年期附約,不得約定予以終止,惟繳費方式得作適當之約定處理。
  2.一年期附約:
  (1)保證續保者,不得約定予以終止或不同意續保,惟繳費方式得作適當約定。
  (2)無保證續保者,得由公司自行決定處理方式;惟該附約至少得持續至該附約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所以如果是長年期跟保證續保的附約,不受減額繳清的影響;但是如果是不保證續保的附約的話就要看保險公司的規定了,有的會被終止,有的可以繼續存在,所以辦理減額繳清之前一定要睜大眼睛仔細閱讀條款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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